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安裝高度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在第四章《施工》中規定了安裝高度,下麵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燈具在疏散走道、通道側麵牆或柱上安裝時,可采用壁掛或嵌入方式安裝。安裝高度距地麵不大於1m時,為了避免燈具刮傷過往的行人,應確保燈具表麵凸出牆麵或柱麵的部分沒有尖銳角、毛刺等突出物;為了避免燈具影響人員的正常通行或在疏散走道、通道上搬運物品時損壞燈具,燈具凸出牆麵或柱麵水平距離不應超過20mm。
為了保證照明燈的光線能夠有效覆蓋疏散路徑及相關區域的地麵,照明燈宜采用頂部安裝方式;受安裝條件的限製,燈具也可以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兩側牆麵或柱麵上。由於距地麵1m~2m的高度是人員的視線高度範圍,為了避免照明燈的光線直接照射到人眼產生眩光,影響人員對疏散路徑的識別,照明燈不能安裝在距地麵1m~2m的高度範圍內。照明燈在牆麵或柱麵上安裝時,可采用高位或低位兩種安裝方式:采用高位安裝方式時,照明燈距地麵的高度應大於2m;采用低位安裝方式時,照明燈距地麵的高度應小於1m,且應確保照明燈的光線直接照射到地麵上。
為了確保出口標誌燈的安裝高度處於人員正常視角範圍內,同時便於人員準確識別安全出口或疏散門的位置,對出口標誌燈的安裝做出相應要求;室內高度大於3.5m的展覽廳、候車(船)室、民航候機廳等場所,標誌燈底邊距地麵的高度不宜大於6m,同時考慮到該類場所日常物品搬運的需求,標誌燈底邊距地麵的高度不宜低於3m。
為了避免火災初期產生的煙氣遮擋標誌燈,標誌燈宜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兩側距地麵高度小於1m的牆麵或柱麵上;當疏散走道、通道兩側無維護結構時,標誌燈應安裝在疏散走道、通道的上方,為了確保標誌燈的安裝高度處於人員正常視角範圍內,同時考慮到火災產生煙氣沉降等因素,室內高度不大於3.5m的場所,標誌燈底邊距地麵的高度宜為2.2m~2.5m;室內高度大於3.5m的場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標誌燈底邊距地麵高度不宜小於3m,且不宜大於6m。
為了便於人員對疏散路徑的識別,疏散走道、通道轉角處設置的方向標誌燈與轉角處邊牆的距離不應大於1m。
為了便於疏散樓梯間內的人員準確識別所處的樓層位置,指示樓層位置信息的樓層標誌燈應安裝在每層樓梯間朝向梯麵的正麵牆上,且標誌燈底邊距地麵的高度宜為2.2m~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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