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築內(nei) 的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係統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ang)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與(yu) 管理》GB 25201,下列檢測內(nei) 容中,不屬於(yu) 消防應急照明係統功能檢測內(nei) 容的是()。
A.切斷正常供電,測試電源切換和應急照明電源充電、放電功能
B.通關(guan) 報警聯動,測試非消防用電應急強製切斷功能
C.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應急照明係統自動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的控製功能
D.測試應急照明係統應急電源供電時間
參考答案: B
參考解析:《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2010中附錄D.1中應急照明係統的檢測內(nei) 容主要包括切斷正常供電,測量應急燈具照度,電源切換、充電、放電共軛能;測試應急電源供電時間;通過報警聯動,檢查應急燈具自動投入功能。
消防應急照明係統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誌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後,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但在日常的檢查中發現,單位在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選型、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問題。應此,合理選擇應急照明係統供電控製方式、接線方式,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直接影響到消防應急照明係統作用的發揮。
1.文件和資料管理
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係統正式啟用後,應保管好下述文件資料:
(1)係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係統的操作規程及維護保養(yang) 管理製度。
(3)係統操作員名冊(ce) 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4)值班記錄、日常檢查記錄、維護保養(yang) 記錄和相關(guan) 使用圖表。
2.日常檢查
(1)係統保持連續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2)檢查消防應急燈具外觀結構是否有破損。
(3)檢查消防應急標誌燈具的工作狀態,一旦發現光源熄滅、疏散指示方向更改或故障指示燈點亮,應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
(4)檢查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的工作狀態,如果故障指示燈點亮,應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
(5)檢查應急照明配電箱是否有故障。
(6)記錄檢查情況。
3.定期維護保養(yang)
每季度檢查和試驗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係統的下列功能,並按要求填寫(xie) 相應的記錄。
(1)檢查消防應急燈具、應急照明配電箱的工作狀態。
(2)模擬消防聯動控製信號聯動應急照明配電箱,檢查係統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的控製功能。
(3)檢查燈具的應急工作時間。
如果係統全部功能正常,不存在故障,則填好《定期維護保養(yang) 記錄表》並存檔。如發現係統存在問題和故障,相關(guan) 人員還要應填寫(xie) 《故障維修記錄表》,並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立即組織維修。當場有條件維修解決(jue) 的當場維修解決(jue) ;當場沒有條件維修解決(jue) 的,盡可能在24小時內(nei) 維修解決(jue) 。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提供零配件或協助維修解決(jue) 的,若不影響係統主要功能的,可在7個(ge) 工作日內(nei) 解決(jue) 。故障排除後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檢查確認。維修情況應記入《故障維修記錄表》並存檔。
四、注意事項
(一)應急照明應急轉換時間。係統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於(yu) 5S,高危險區域使用的係統的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於(yu) 0.25S。
(二)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的定期應急放電時間不能低於(yu) 30min,否則需要更換產(chan) 品。
(三)消防應急燈具供電的回路中嚴(yan) 禁設置可關(guan) 斷燈具充電及關(guan) 斷燈具應急狀態的開關(guan) 裝置、插座及其它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