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4、3.3.1、3.3.2、4.1.4、4.5.11(6)、6.0.1、6.0.5條(款)為(wei) 強製性條文,必須嚴(yan) 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技術標準
Technical standar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e indicating system
GB 51309 -2018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9年03月01日
中國計劃出版社
2018 北 京
前言
根據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關(guan) 於(yu) 印發〈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製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7]125號)的要求,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技術規範編製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guan) 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製了本標準。
本標準共分為(wei) 7章和6個(ge) 附錄,主要技術內(nei) 容包括:總則,術語,係統設計,施工,係統調試, 係統檢測與(yu) 驗收及係統運行維護。
本標準中以黑體(ti) 字標誌的條文為(wei) 強製性條文,必須嚴(yan) 格執行。
本標準由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製性條文的解釋,由應急管理部負責日常管理,由應急管理部沈陽消防研究所負責具體(ti) 技術內(nei) 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應急管理部沈陽消防研究所(地址: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文大路218-20號甲,郵政編碼:110034)。
本標準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應急管理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參編單位: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廣東(dong) 省公安消防總隊、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東(dong) 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建築西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寶星電器(上海)有限公司、沈陽宏宇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廣東(dong) 拿斯特(國際)照明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正華盛應急設備係統有限公司、浙江台誼消防設備有限公司、集保(福州)電氣技術有限公司、大連路明發光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丁宏軍(jun) 、張穎琮、劉凱 、劉激揚、李小白、張磊、嚴(yan) 洪、朱鳴、王金元、呂立、陳琪、汪猛、陳眾(zhong) 勵、蔡鈞、鍾桂生、牟宏偉(wei) 、李強、湯魯文、周誌平、江 清、姚增碩
主要審查人:陳南、倪照鵬、趙克偉(wei) 、郭樹、黃德祥、王東(dong) 林、李炳華、李忠 陳漢民
1 總則
1.0.1 為(wei) 了合理設計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保證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的施工質量,確保係統正常運行,製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於(yu) 建、構築物中設置的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的設計、施工、調試、檢測、驗收與(yu) 維護保養(yang) 。
1.0.3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的設計,必須遵循國家有關(guan) 方針、政策,針對使用對象的特點,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節能環保。
1.0.4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係統的設計、施工、調試、檢測、驗收與(yu) 維護保養(yang) ,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guan) 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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